我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、深厚的礼仪滋养着一批谈判专jia,历史上也有不少成功的an例,已形成一套规范的礼仪。
接上回的“商务谈判中的基本礼仪常识”第二第三部分如下:
1.会面礼仪
居中介绍:
(1)遵守“尊者优先了解情况”的规则,先将男士介绍给女士;
将年轻的介绍给年长的,将职位低的介绍给职位高的;
将未婚者介绍给已婚者,将晚到的客人介绍给在场宾朋。
(2)介绍过程中,先提到被介绍人的姓名,以示尊重。
(3)被介绍时,目视对方,微笑致意。
自我介绍:
(1)先向对方点头致意。
(2)说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,可以同时递上名片。
(3)自我介绍时把握分寸,既不过分自谦,也不夸大其词。时间以半分钟左右为宜。
3.名片礼仪
(1)名片应双手呈递,将正面朝向接受方。接受名片时双手承接。
(2)接受名片后要仔细看一遍,有不明之处可向对方请教。
(3)接受的名片不可随手乱放或在上面压。上其他物品。
接受对方名片后,如没有名片可交换,应主动说明,并告知联系方式。
如尊者、长者不主动交换名片,可委婉提出,不宜直接索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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